本报讯(李士伟 李文斌)日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我市金寨县斑竹园镇竹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4个人民调解集体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李颖超等8名调解员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舒城县人民法院等2个基层法院集体荣获全省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裕安区司法局等3个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荣获全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我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市广大基层人民法院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力度,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等重点行业领域内,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二是建立研判预警机制。依托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指导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研判预警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信息录入、分析研判和向党委政府、综治等部门报告研判预警情况的流程化、常态化。三是创新“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霍邱县、金寨县、金安区已建立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舒城县建立人民调解APP,实现网上纠纷受理分流、信息推送和工作辅助,提高了工作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