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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六安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21-9-23】  【来源:六安普法网】  【作者:六安普法网】  【点击次数:】

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具有代表性和推动力并得到社会肯定的法治人物和群体的宣传,生动展示近年来法治六安建设成就,市法宣办决定举办六安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聚焦近年来法治六安建设进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我市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为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近年来,在推进法治六安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并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学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先进个人(群体)均可以参加评选。

参评对象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至少满足下列具体条件之一:

1.在促进区域或部门(行业)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中有重大建树,成效突出,受到社会赞誉,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

2.在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的立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及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5.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在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6.长期从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

7.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法治信仰、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8.在法学教学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且社会影响深远;

9.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治事件主要当事人。

三、评审机构

市法宣办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机关相关负责同志、法律界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组成。

四、评选步骤

(一)组织推荐:以各县区、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六安各单位组织推荐为主,社会组织机构和公民也可向评审委员会推荐。各县区推荐候选法治人物不超过3名;市直政法机关推荐候选法治人物不超过2名;市直其他单位、中央省属驻六安各单位、社会组织机构推荐候选法治人物不超过1名。

(二)资格审查:市法宣办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列为候选人,从候选人中推选事迹突出的参加安徽省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

(三)综合评审:科学制定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全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拟命名人选,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公布结果: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布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结果,向被命名的个人(群体)颁发证书和奖杯。

(五)活动宣传:通过市主流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全程宣传。组织媒体对被命名的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进行采访报道,开展事迹展播。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做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推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挖掘对法治六安建设具有推动力、影响力、引领力的人物。要认真组织主流媒体积极主动参与评选活动的全过程,深度宣传法治人物彰显的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人物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全市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法治氛围。

推荐材料分为:申报推荐表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一份(包括被推荐人物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获得荣誉等,1500字左右),报送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26日。各县区推荐材料由县区法宣办汇总报送市法宣办;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六安各单位推荐材料直接报送。

联系电话:3622012   电子邮箱:554323419@qq.com

通讯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科大厦21楼2121室


附件:六安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表


六安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